冠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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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2798458
公司名稱冠達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明和
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德賢路555巷18號21樓
公司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資本額58,000
實收資本額0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核准設立日期2016-01-27
撤銷日期
停復業狀況1
停復業描述停業
停業核准日期2022-10-25
停業 / 延展期間 (起)2022-11-12
停業 / 延展期間 (迄)2023-11-11
最後變更日期
營業項目
IZ12010 人力派遣業
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
J101080 資源回收業
EZ99990 其他工程業
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J101990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


職稱姓名代表法人出資額
董事林明和58,000


林明和的公司負責人


統編名稱地址
47908975立泓工程行屏東縣屏東市華山里華山街54號1樓
42798458冠達有限公司高雄市楠梓區德賢路555巷18號21樓



統編名稱地址
66531140谷王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縣民雄鄉豐收村好收73之7號


相關判決


日期法院案號案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3481號判決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1788號判決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590號判決妨害自由
臺北簡易庭九十三年度北簡字第一九六六四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一О三三號判決詐欺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九九三號判決妨害自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一一三八號判決詐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八一四號判決偽造文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四三一號判決詐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六二二號判決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聲字第五號判決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二七八七九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二六四八七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一四三七三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二ОО一八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一五一八六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一一О一四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七○號判決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北簡字第七五七一號判決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九十一年度北簡字第二二一四五號判決給付票款

資料來源:法律人 Law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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