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造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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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0262560
公司名稱正大造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溫宗
地址
彰化縣埔心鄉東門村員鹿路2段271號
公司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資本額90,898,000
實收資本額90,898,000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核准設立日期1980-08-14
撤銷日期
停復業狀況
停復業描述
停業核准日期
停業 / 延展期間 (起)
停業 / 延展期間 (迄)
最後變更日期2024-09-11
營業項目
C601020 紙製造業
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董監事


職稱姓名代表法人出資額
董事長吳溫宗601,048
董事吳溫珊200,470
董事蕭錫榮305,771
董事吳倍銘319,128
董事蕭世倫548,580
董事潘柏瑞485,763
董事蔡志雄474,555
董事潘仁傑516,782
董事蔡淑145,096
監察人許碧蓮204,699
監察人吳宣儀86,000
監察人潘嘉瑩95,831
監察人陳碧珠45,000
監察人許碧麗184,077
監察人吳誌凱155,773


相關判決

公司負責人或相關訴訟有同名問題,資料僅提供參考


日期法院案號案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135號判決確認股權存在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補字第580號判決確認股權存在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補字第439號判決返還股票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396號判決過失傷害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6號判決除權判決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106號判決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票字第151號判決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票字第151號判決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補字第534號判決第三人撤銷之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補字第534號判決第三人撤銷之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2187號判決本票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2186號判決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80號判決支付償金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易字第2737號判決侵占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80號判決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517號判決給付貨款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五三號判決損害賠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五三號判決損害賠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一六號判決廢棄物清理法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三三一號判決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

資料來源:法律人 Law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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