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裕興茶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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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771258
公司名稱協裕興茶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雲康
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大西二街123巷10號1樓
公司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資本額3,000,000
實收資本額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核准設立日期2013-12-20
撤銷日期
停復業狀況
停復業描述
停業核准日期
停業 / 延展期間 (起)
停業 / 延展期間 (迄)
最後變更日期2016-05-18
營業項目
C111010 製茶業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F102050 茶葉批發業
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102020 食用油脂批發業
F102040 飲料批發業
A102020 農產品整理業
F501030 飲料店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


職稱姓名代表法人出資額
董事陳雲康3,000,000


相關判決

公司負責人或相關訴訟有同名問題,資料僅提供參考


日期法院案號案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金重訴字第6號判決懲治走私條例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627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608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625號判決違反海關緝私條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36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447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44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787號判決違反海關緝私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判決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判決懲治走私條例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614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318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894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624號判決違反海關緝私條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73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判決懲治走私條例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44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45號判決虛報進口貨物產地

資料來源:法律人 Law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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