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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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2699008
公司名稱愛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劉輝堂
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08號4樓之5
公司狀態核准設立
登記資本額30,000,000
實收資本額30,000,000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2015-12-18
撤銷日期
停復業狀況
停復業描述
停業核准日期
停業 / 延展期間 (起)
停業 / 延展期間 (迄)
最後變更日期2024-05-24
營業項目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F213990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


職稱姓名代表法人出資額
董事長劉輝堂400,000
監察人黃寬朗0


相關判決

公司負責人或相關訴訟有同名問題,資料僅提供參考


日期法院案號案由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599號判決假扣押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599號判決假扣押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全字第138號判決假扣押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字第890號判決清償債務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字第890號判決清償債務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829號判決聲請假扣押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617號判決聲請假扣押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1642號判決假扣押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322號判決確認債權不存在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649號判決請求假扣押強制執行聲明異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六年度重訴字第五六七號判決清償債務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753號判決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752號判決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抗字第490號判決假扣押聲明異議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271號判決聲請撤銷假扣押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抗字第1565號判決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抗字第1525號判決假扣押聲明異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745號判決清償債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六年度補字第五七○號判決確認債權不存在

資料來源:法律人 Law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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